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料中心 >> 工会工作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工会直属单位工会考核办法

来源: 2007-3-16

沪建交会[2006]31号

各直属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指导方针,经研究决定,为了切实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围绕加强工会干部能力建设的要求,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的原则:突出重点、规范内容,简化程序、注重实绩。

  二、考核评估

  考核结果分别设为“先进工会”、“达标工会”、“不达标工会”。

  三、考核标准:

  1、组织建设规范,组建工作达标。

  (1)完成年度建会目标,建会率达到100%;

  (2)工作制度健全,议事决策民主;

  (3)会员台帐清楚,信息更新及时;

  (4)组织管理有效,依法按时换届、工会运转正常;

  2、劳动关系和谐,维权工作到位。

  (1)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

  (2)群体性劳资纠纷处理及时有效,无重大劳资纠纷;

  (3)有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

  3、经费管理规范,收缴完成指标。

  (1)按工资总额2%足额、按时拨交经费,并按要求上解上级工会;

  (2)经费预、决算制度健全,经费管理严格;

  (3)财务、出纳业务熟练,账目规范,定期开展经费自查工作;

  (4)年度70%的经费支出,用于服务、关爱职工。

  4、工会作用显著,凝聚能力提升。

  (1)关爱员工有抓手,困难职工得到帮助;

  (2)干部培训、职工技能培训有计划、有落实;

  (3)能开展读书活动,参与市、区、社区相关公益活动。

  四、达标要求

  先进工会:完成了考核标准所列出的工作内容,有40%的工作内容超过了考核标准,并有获得工会系统、局以上荣誉的。

  达标工会: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不达标工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达标工会:

  1、因工会不作为造成群体性劳资纠纷,并产生不良影响的;

  2、建会率低于60%的。

  3、企事业工会工作开展不力,运作很不正常,。

  五、考核程序

  1、自主申报。各单位工会按照本考核办法,结合年终总结自行组织对照评定;评估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建设交通工会。

  2、部分抽查。结合年终工作调研对各家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3、网上评选“先进工会”。

  六、考核奖励

  1、考核结果反馈,网上公布达标工会,并向同级党组织、行政通报;

  2、对“先进工会”、“达标工会”分别授予奖牌、证书,对工会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副主席)给予奖励。

  

  附件:工会工作考核标准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工会工作委员会

  2006年12月5日

相关链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