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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建交会[2006]31号
各直属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指导方针,经研究决定,为了切实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围绕加强工会干部能力建设的要求,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的原则:突出重点、规范内容,简化程序、注重实绩。
二、考核评估
考核结果分别设为“先进工会”、“达标工会”、“不达标工会”。
三、考核标准:
1、组织建设规范,组建工作达标。
(1)完成年度建会目标,建会率达到100%;
(2)工作制度健全,议事决策民主;
(3)会员台帐清楚,信息更新及时;
(4)组织管理有效,依法按时换届、工会运转正常;
2、劳动关系和谐,维权工作到位。
(1)职代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
(2)群体性劳资纠纷处理及时有效,无重大劳资纠纷;
(3)有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谈判制度。
3、经费管理规范,收缴完成指标。
(1)按工资总额2%足额、按时拨交经费,并按要求上解上级工会;
(2)经费预、决算制度健全,经费管理严格;
(3)财务、出纳业务熟练,账目规范,定期开展经费自查工作;
(4)年度70%的经费支出,用于服务、关爱职工。
4、工会作用显著,凝聚能力提升。
(1)关爱员工有抓手,困难职工得到帮助;
(2)干部培训、职工技能培训有计划、有落实;
(3)能开展读书活动,参与市、区、社区相关公益活动。
四、达标要求
先进工会:完成了考核标准所列出的工作内容,有40%的工作内容超过了考核标准,并有获得工会系统、局以上荣誉的。
达标工会: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不达标工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达标工会:
1、因工会不作为造成群体性劳资纠纷,并产生不良影响的;
2、建会率低于60%的。
3、企事业工会工作开展不力,运作很不正常,。
五、考核程序
1、自主申报。各单位工会按照本考核办法,结合年终总结自行组织对照评定;评估报告于12月15日前报建设交通工会。
2、部分抽查。结合年终工作调研对各家自评情况进行抽查。
3、网上评选“先进工会”。
六、考核奖励
1、考核结果反馈,网上公布达标工会,并向同级党组织、行政通报;
2、对“先进工会”、“达标工会”分别授予奖牌、证书,对工会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副主席)给予奖励。
附件:工会工作考核标准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工会工作委员会
2006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