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高亢
(2007年11月7日)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时刻,我们和市总工会一起召开“上海市建筑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现场推进会”,会议的召开必将进一步推动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上海市进沪建筑施工企业工会工作促进会自2004年8月成立以来,得到了建筑行业各级党政组织、各区(县)建交委、建筑业管理部门等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各级工会组织在推进工会组建和发展农民工加入工会,依法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等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值得一提的是,各省市驻沪的建筑业管理部门给予我们工作大力地支持和配合。特别是这次中铁总公司领导和总公司驻沪办、隧道公司地铁7号线项目部所给予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配合,为我们今天的现场会提供了成功经验和优良的会务服务。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建设交通工会向你们表示衷心地感谢!近年来,促进会以落实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为指导,以组织农民工入会为切入点,以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着力点,对规范上海的建筑市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刚才大会上几位同志的交流发言都讲得很好,他们在各自的实践中创造了很多创新的做法,为工会深入推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刚才周炜同志已作了很好的概括,下面我就工会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要在明确任务上下功夫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精辟的概括,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包括广大农民工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
党和政府高度关注农民工问题。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日益突出,工会组织应承担起这一职责,把广大农民工团结在工会组织周围,并嘱咐务必抓出成效。国务院今年也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上海市政府上周也召开了农民工工作的专题会议。今天,我们更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更高目标来提高认识,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建设交通系统担负着全市的建设和管理的重任,机遇和挑战并存。随着建筑业深化改革,特别是推行项目法施工,实行管理层和劳务层两层分离以后,目前上海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80%以上是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劳务队伍,农民工队伍已经成为上海城市建设不可或缺的一支生力军。面对新形势和新变化,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最广泛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维护好他们的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益、精神文化权益,团结动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在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
二、创新机制,要在联手互动上走新路
我们国家已经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剧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调整和企业划转,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和市建设交通委的职能、管理对象和方法有了新的变化,政府管理服务的职能由系统向行业、领域转变。行政管理职能也由过去的直接管企业为主,转变为覆盖全行业、全社会的建筑市场的管理,党的工作也要求覆盖全行业。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群众工作、工会工作的内容、方法、机制也应适应新的变化。促进会的成立就是新形势下工会组织机制的创新,是工会工作向行业覆盖、向领城拓展、向社会延伸的体现。
去年,促进会聘请了一批工会组建指导员,对他们进行培训,明确任务,赋予责任,当时我就觉得这种方式很有创意。工会组建指导员,既是组织员,又是宣传员,他们积极地宣传中国工会的性质,宣传加入工会组织的好处,帮助农民工消除顾虑,使他们认识到工会是他们的家,是他们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两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以聘请一批工会组建指导员来推动工会组建工作,不仅在形式上是一次创新,在组织体制上也是行之有效的。广大指导员像中铁总公司驻沪办建管处长曹景超、闵行区建设和交通委工会主席王丽华、浦东新区建管所工会主席徐克明、宝山区建管所主任乐秀炜、长宁区建管所副主任陆健荣等,以他们的真诚、真心、真情获得了农民兄弟的认同,为推动农民工加入工会,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这项工作要有新的进展,不仅需要这样一支工作卓有成效的指导员队伍,更需要社会各方的联手合作,共同推进:首先,上海建筑行业的各级党组织包括各省市驻沪建筑业管理部门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促进会的工作,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同时,推进工会的组建,即使建立党组织条件尚不成熟的,也要首先帮助把工会组建起来;其次,各区(县)建筑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用好行业管理的工作平台,为了共同的目标和任务,积极配合做好进沪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再次,根据建筑行业流动分散的特点,以项目为载体,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建会“的原则,各建筑总承包企业工会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动地加强协调和服务,克服困难,大胆创新,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我相信,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互相支持,上海建筑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一定能走出一条成功的路子来。
三、突出重点,要在切实维权上求实效
今年5月,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和市建设交通委从政府管理、服务的要求出发,与市总工会共同下发了《关于维护上海市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推出了强有力的十项保障措施,这些措施充分体现了政府情系农民工的执政理念。我们组建农民工工会的目的也就是为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觉得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方面:一是规范用工,确保收入。要全面推进和完善建筑行业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制度,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健全保障,排忧解难。要督促建筑劳务企业按时为所聘用的建筑农民工购买综合保险,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有效的安全生产防护体系和安全生产制度,努力把伤亡事故率降到最低点。要定期为建筑行业农民工安排体检和提供法律援助,对有特殊困难的建筑农民工给予特殊的帮助;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切实按照“政治上引导、技术上帮带、生活上关心、文化上提高”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岗前培训。按照建筑行业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建筑行业农民工进行法制教育、科学文化教育、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提高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树立职业道德,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整体素质;四是创造条件,改善生活。要积极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工会要积极配合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标准和要求,解决好农民工的住宿、食堂、饮水、厕所、洗浴等基本生活设施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及用品,为农民工营造一个安全、卫生、健康、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今天会前我们组织大家现场观摩了中铁隧道项目部的农民工生活设施,在这里,农民工兄弟和我们一样受到应有的尊重和待遇,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和谐项目的要求,我们要以他们为榜样,切实落实好各项维权措施。
同志们:
目标已经明确,任重而道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带领广大职工,团结合作,锐意进取,不辱使命,奋发有为,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作出我们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