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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工会特色工作”活动的通知

来源: 2007-3-7

委直属单位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上海新一轮发展的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活力、健全工作机制和创新工作载体,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在“改革、稳定、发展”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全面落实中国工会十四大和上海工会十一大提出的各项任务,根据《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总工发[2003]249号)要求,建设工会决定在直属单位工会中开展“创工会特色工作”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创工会特色工作”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开展“创工会特色工作”活动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工会十四大和上海工会十一大精神,紧紧围绕上海新一轮发展的战略目标,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依法规范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努力把工会的重点工作落实到基层,不断增强工会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全面提高基层工会组织的工作水平,促进上海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开展“创工会特色工作”活动的原则

  1、服务大局的原则。围绕中心,促进发展,正确把握开展“创工会特色工作”活动与推进本单位建设发展的关系,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生产劳动的积极性。

  2、突出维护的原则。突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推进工会各项工作的深化。

  3、服务群众的原则。工作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倡导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把职工群众的需求,作为“创工会特色工作”的重要内容。

  4、创新发展的原则。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注重体制创新和工作载体创新,不断赋予工会工作新内容,拓展新领域,注入新活力。

  二、开展“创工会特色工作”活动的目标与基本内容

  (一)开展“创工会特色工作”活动的目标:通过创特色工作活动,努力把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维权到位、运作规范、开拓创新、作用明显和深受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5年内,80%基层工会达到“先进职工之家”的要求;50%的基层工会达到“特色工会”的要求。

  (二)开展“创工会特色工作”活动的基本内容

  1、在完善制度规范运作上创特色

  (1)建立完善平等协商、工资谈判、集体合同制度。
  (2)建立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如职代会、厂务公开及其它有效途径。
  (3)建立完善职工互助补充保障制度。

  2、在深化职工素质工程上创特色

  (1)围绕“科教兴市”方针,创建学习型组织。
  (2)努力提高职工政治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平、科学文化和生产劳动技能。
  (3)多渠道、多形式的开展职工文化技能教育活动。

  3、在开展立功竞赛上创特色

  (1)组织职工开展经常性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技术协作、创造发明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
  (2)在重点工程建设中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4、在深入开展建家活动上创特色

  (1)建立完善的建家工作领导机构,定期研究有关问题,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制度。
  (2)根据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和不同工会组织形式,在建家工作内容要求、考核标准和考核条件上有便于操作的有效办法和工作机制。
  (3)满足职工需求,定期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各种文化娱乐活动。

  5、在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上创特色

  (1)建立完善工会内部管理制度。
  (2)注重工会组织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
  (3)每年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工会干部队伍和职工队伍的基本情况。

  三、关于开展“创工会特色工作”活动的评选

  建设工会从今年起,将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开展“创工会特色工作”的评选活动。评选活动采取各单位工会自愿申报(特色工作书面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3份)、特色发布、评审命名的民主程序。对于命名的“特色工会”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并作为推荐“市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的候选单位。

  各单位工会要依照本《通知》的要求,从各自的实际出发,提出目标,制定计划,积极争创,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努力提高工会工作水平,为上海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新贡献。

上海市建设工会

200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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