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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工总保〔2007〕127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促进分配公平,推进社会和谐,现就工会推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工会推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工作的重要性
收入分配是劳动关系的核心,是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收入分配工作。当前,上海企业收入分配情况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在部分行业、地区和单位还存在职工收入水平偏低、收入差距过大、职工工资增长缓慢甚至长期得不到正常增长的现象,需要从制度上和机制上加以克服和解决。各级工会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收入分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力推动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建设。
工会推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具体表现。工会积极参与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协调处理因收入分配引起的劳动关系矛盾,将职工利益诉求纳入理性合法的渠道,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在共建共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
工会推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是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的重要内容。收入分配是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核心,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关键和难点也在收入分配。树立和落实“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各级工会必须把保障职工收入分配权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推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工会推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是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内在需要。保证职工共享企业经济发展成果,有利于保护、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各级工会要在合法稳妥、利益兼顾、平等民主的原则下,推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收入分配分配机制。要按照“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督指导”的基本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稳妥地予以推进;要坚持“区别对待、公开透明、互利共赢”的基本方针,兼顾企业长远发展和劳动者具体利益,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基础上,维护好职工的收入分配权益;要坚持通过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基本途径,提高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力度,进一步促进企业内部收入分配的公平公开公正。
二、大力推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工作
(一)推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收入分配共决机制
各级工会要广泛听取职工对企业岗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工资支付等分配制度,以及工资增长方案的意见,及时向企业方反映职工的愿望和要求,提出工会的主张和建议,推动企业方通过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职代会等基本途径,加快建立健全关于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收入分配形式、收入水平及调整办法、收入支付制度、劳动定额标准等主要内容的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共决机制。
工会应代表职工积极主动向企业方提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并要求企业及时提供与收入分配有关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企业工会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应主动邀请区县局(产业)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成员或上级工会相关人员作为本方协商代表,以提高协商质量和水平。经批准试行自主决定工资水平办法的企业,必须按规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就年度职工工资水平进行集体协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荣获全国和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职工信赖的好经理(厂长)等荣誉称号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要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力争三年内工资集体协商覆盖全市所有企业。
(二)推进企业建立和完善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
各级工会要推动企业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收入水平,参照政府工资增长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人工成本等信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随企业劳动生产率、政府工资增长指导线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提高而提高的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
对工资水平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50%或两年以上不增资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企业,工会要督促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要求企业制定明确的增资计划。对当年不能为职工增加工资的企业,工会要主动与企业行政方沟通,摸清不加工资的原因以及企业下一步增资打算。对实行计件工资且两年未调整计件单价的企业,工会组织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途径,推动计价标准的提高,切实保障职工享受企业发展的成果。
(三)推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收入分配监督保障机制
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强化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力度,积极督促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公开收入分配、工资支付、工资集体协议履行等情况,尤其是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要按照“有人管、有方案、有程序、有挂钩、有考核、有监督”的原则进行公开,做到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公开化、透明化,接受职工民主监督,推动建立经营者收入增长与职工收入增长挂钩的工作机制。
同时,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配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大力推动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工作,加强对欠薪欠保行为的制约。
各级工会都要定期对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确保企业内部收入分配三项机制的真正运作。
三、切实把推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工作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各级工会要加强对推动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建设的领导,明确责任,制定目标,细化措施,有序推进。要定期开展企业内部收入分配问题的调查研究。区县局(产业)工会要掌握本地区、本行业企业的经营状况、内部收入分配方案制定程序、职工民主参与程度、职工收入水平状况、职工工作时间、劳动定额和职工社会保障水平等变化情况,分析产生变化的原因和发展态势,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预警措施,并及时将信息报告上级工会。企业工会要将本企业的工资分配结构、加班加点(病假)等特殊情况工资、职工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及时向上级工会汇报。
(二)加强协调沟通,合理推进工作
地区工会要及时将企业收入分配情况向同级党组织汇报,主动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主动争取各方共同参与。要通过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与发改委、国资委、财政、税务、劳动、民政等有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将工会推动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建设工作纳入本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把握和部署。企业工会要主动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劳资部门沟通,大力宣传工会推动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建设工作的目标与意义,形成企业和广大职工共同参与推动的工作环境。
(三)加强对各类企业的分类指导
上级工会要加强对下级工会推进工作的分类指导。对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稳步增长的企业,工会要将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作为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内容,力争企业在岗一线职工的收入增长不低于本市当年工资增长指导线。
对微利、亏损企业,工会组织要重点排摸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存在的问题,力争通过两年左右时间的努力,逐步解决困难企业职工收入分配方面存在的矛盾,促使企业按政府颁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下线或物价增长幅度提高在岗一线职工收入。
对转改制企业,工会要将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共决机制,理顺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关系作为重点,将职工重新上岗后的工资福利待遇、离岗职工生活费等列为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主要内容。
对股份制企业,工会要重点研究股息红利与职工工资的比例关系,正确处理按劳分配和按资本、技术、管理分配的关系,保障职工得到合理的劳动报酬。
对外资及私营企业,工会要将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严格执行劳动时间、合理制定劳动定额等作为协商重点,要通过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管理形式,保障企业职工的经济权益。
(四)加强对企业经营者业绩和先进评比的挂钩考核
各级工会要争取源头参与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标准制定工作,将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机制作为重要标准之一,推动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业绩考核制度。对外资或私营企业,工会要将是否建立规范的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机制作为其参加各类先进企业和先进个人评比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主动向评比主管部门提出工会的主张和意见,借助社会力量,增强经营者提高履行各项社会责任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上级工会要将下级工会推进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在各项先进评比活动中,将工会推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建设工作列为重要评比指标。
(五)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培训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职工方协商代表的培训工作,缜密制定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要将企业管理、工资分配、财务统计以及协商谈判等方面专业知识列入培训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协商代表现场观摩、召开经验交流会等各种形式,努力提高协商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协商能力,促进工资平等协商质量不断提高。
区县局(产业)工会都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要着力培养一批具有良好政治素质、乐于为职工服务、熟悉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协商谈判艺术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不断提高工资集体协商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
各级工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推动计划,注重培育典型,认真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确保工会推动企业内部收入分配机制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经济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