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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上海建设交通系统广泛深入开展 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通知

来源: 2007-10-8

沪建交会[2007]29号

各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通知》,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实现科学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深化职工素质工程,扎实推进“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百万职工建功立业”主题活动,进一步动员和组织本市建设交通系统职工为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功立业,市建设交通工会决定,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有关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重要意义

  工人阶级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主力军。当前,上海正处在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时期,担负着承办好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光荣使命。

  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有利于激发职工热爱本职、钻研技术、创新管理、提高效益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活力,不断发展工人阶级的先进性;有利于发挥我国工人阶级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社会建设,实现共建共享,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扩大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感召力,充分发挥工会在组织、引导、服务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用。

  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是深化职工素质工程,推进“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百万职工建功立业”主题活动的重要抓手,是依靠主力军、建设主力军、发展主力军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重要意义,组织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通过创建活动激励职工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学赶先进、争创一流,充分展示工人阶级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和主人翁风采。

  二、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6·25”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实现科学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工人先锋号”的示范、引领、带动和激励作用,进一步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扎实推进“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百万职工建功立业”主题活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更大贡献。

  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依靠主力军、建设主力军、发展主力军为目标,以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为重点,以创一流工作、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团队为内容,以发挥榜样激励作用、争创先进团队为途径,使“工人先锋号”成为引领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优良传统,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旗帜;成为引导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学习、忘我工作,不断进取、甘于奉献的载体;成为长期坚持、职工认可、影响广泛的劳动竞赛活动品牌。

  三、创建活动授予对象和基本条件

  “工人先锋号”的授予对象是:在深化职工素质工程,广泛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百万职工建功立业”主题活动中,弘扬劳模精神、促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深入推进岗位学习、岗位创新、岗位成才、岗位奉献,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企事业单位一线基层集体(项目、班组等)。

  “工人先锋号”的基本条件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积极投身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1、坚持以科学理论为指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深化职工素质工程,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意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技能水平。

  2、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深入扎实,管理科学民主,牢固树立技术创新意识和节能环保意识,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3、坚持文明、优质、诚信的服务理念,积极开展服务创新,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客户提供热情周到、规范满意的服务,社会满意度和公众认可度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4、坚持开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工作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无人身伤亡和重大质量、设备事故,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5、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具有积极进取、奋勇争先,团结协作、和谐共进的团队精神,职工积极性充分发挥,团队凝聚力强、影响力大、职工信赖、公众认可。

  四、创建活动的命名和管理

  上海建设交通系统“工人先锋号”在历届市重大工程立功竞赛“先进集体”、“文明班组”、“红旗班组”、“先进职工小家”等各类先进集体中产生,每年命名表彰一次,由市建设交通工会颁发牌匾和证书。各单位申报时间为每年第四季度。

  命名“工人先锋号”,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群众认可、严格考核的原则,由各单位工会根据“工人先锋号”的基本条件,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经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决定。上海市“工人先锋号”原则上每年在本系统“工人先锋号”集体中推荐。

  “工人先锋号”实行动态管理。获得“工人先锋号”的集体,要在工作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工人先锋号”牌匾,接受公众监督。建设交通工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核检查,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称号,收回牌匾。

  根据市总工会的通知精神,今后“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班组)原则上从上海市“工人先锋号”中产生。

  五、活动要求和有关部署

  创建“工人先锋号”是打造工会工作品牌的一项重大活动,需要全会上下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各单位工会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活动来推进,并与现行开展的各项活动紧密结合,在“创特色、见实效”上下功夫,使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起来。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加强领导,工作上落实责任,确保创建活动持续、健康开展。要在提升创建水平上狠下功夫,在持之以恒上下功夫,不断扩大“工人先锋号”的社会影响力。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使创建活动全方位、多领域、深入扎实地开展。

  2、精心组织,积极推进。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制定创建方案和创建标准,认真落实创建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创建活动。深化创建活动,丰富创建方式,增强创建效果。要加强调查研究,开展分类指导,善于发现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条件、层层推荐。要按照创建条件、创建标准和创建程序认真申报、推荐,严格审核把关。要以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百万职工建功立业”主题活动的参与率、贡献率、影响率为衡量标准,不搞平衡照顾,宁缺勿滥,不断提升“工人先锋号”的质量和水平。

  4、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重在创建过程、重在保持荣誉、重在社会影响、重在群众评价。要及时总结经验,扩大影响力。要把创建与命名表彰“工人先锋号”的过程作为学习宣传先进的过程,吸引更多的职工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

  各单位工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立足本职岗位,通过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推动各项工作争创一流,为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工会

  200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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