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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设杯”(暂定)职工健身操比赛的通知

来源: 2007-2-25

沪建会(2006)21号

各单位工会:

  为了丰富广大职工的体育健身活动,团结动员职工以充沛的精力和强健的体魄投身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会决定举办“建设杯”(暂定)职工健身操比赛(欢迎有诚意的单位使用“××杯”冠名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强身健体,幸福生活,愉快工作,奉献社会。

  二、比赛的时间、地点

  2006年9月上旬。

  地点(待定)。

  三、参赛对象

  参赛运动员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包括合同工、劳务工、临时工)。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比赛,不得外聘本单位以外人员或专业运动员参加比赛。

  四、比赛规则

  1、竞赛内容

  符合规则要求的自编健身操成套动作比赛。

  2、成套动作时间

  成套动作的时间为2分30秒至3分钟(计时由动作开始到动作结束)。

  3、比赛音乐

  音乐速度:每10秒钟22-26拍。

  成套动作音乐前奏不得超过2×8拍,在成套动作结束时音乐应同时结束。

  参赛队自备音乐,应使用CD方式(不得使用磁带或DVD),并需将音乐录在CD第一首。

  4、比赛组别

  比赛分为青年组和中年组两个组别,青年组选手为1966年6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中年组选手为1966年5月31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上)。

  5、参赛人数

  各组别每队参赛人数为12-16人,性别不限。

  6、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为12×12平方米的地板或地毯,标记带为5厘米的红色或黑色带,标记带是场地的一部分。

  7、比赛服装

  运动员需着统一的健身操服和运动鞋,不得配带手表、有框眼镜、项链、戒指等首饰和腰带等饰物(头饰除外)。

  8、计分方法

  比赛中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遇得分相等名次并列。

  9、评分方法

  比赛采取现场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分。裁判员评分精确到0.1分,各队得分精确到0.01分。

  成套动作的评分因素包括艺术分10分和完成分10分,总分为20分。

  五、奖励办法

  本次比赛设金奖一名,银奖二名,铜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另设优秀组织奖3个。获奖代表队由建设交通工会和冠名单位颁发证书及奖品,并从中挑选代表队参加市总工会组织的“太平洋保险杯”健身操大赛。

  六、报名办法

  各单位可以推荐1-2支健身操队参赛,请于7月31日前将参赛人员报名表报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会。

  联系人:刘国华

  电话:23113119(传真)

  地址:大沽路100号2817室

  邮编:200003

  邮箱地址:shjsjtgh@sina.com

  

  附:上海市建设交通系统职工健身操比赛报名表

  

  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会

  200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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